你在用内疚感控制孩子吗?
更新于 2015-01-24 | 浏览次数 0
每个人,包括孩子,都有自己的道德伦理标准。若自己的行为甚至意识,违背了这个标准,就会产生内疚感。我们总是认为,一个孩子有了内疚感,说明他知道自己错了,便不会“坏”到哪里去。如此,内疚似乎是一种良性情感。因此,我们有时会有意无意地给孩子制造一些内疚感。但这种“良性情感”,却每每让人心里不好受。
为了消除内疚,孩子经常会做很多并不是自己想做的事,甚至因此被内疚“牵着鼻子走”。你或许正在高兴,孩子因为内疚而做出迎合你的事情。事实上,他只是受到内疚感控制,已经失去自己了。
商场里,一个6岁的男孩和他的妈妈有这么一段对话:“妈妈,我要那个猴子。”男孩指着一个玩具猴央求妈妈。“猴子有什么好的,你已经有那么多玩具了。”“我要啊!”男孩强调。“你什么都要,不是好孩子,妈妈不喜欢你了。”“我就是要啊!”男孩哭闹起来。“妈妈买不起啊,你爸爸都没有给我们钱。”
妈妈没有继续批评,而是想到自己的婚姻,想到丈夫对家庭对自己全不负责,越想越伤心,不禁流下了眼泪。男孩看到妈妈哭了,很惊恐,自己反而不哭了。他走到妈妈面前,拿自己的衣服袖子帮妈妈擦了一下眼泪,异常懂事地说:“妈妈,我不要了,你不要哭,我以后长大了,给你钱买很多东西。”
这个男孩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哭起来,他只是觉得是自己的行为让妈妈难受了,自己是个坏孩子,他心里感到内疚,觉得是自己的错,他不想做个坏孩子,因此放弃了自己的愿望,照料妈妈的情绪去了。当妈妈说“懂得疼爱妈妈,真是个好孩子”,并亲了他一口时,小男孩也满足了,因为妈妈给予自己奖赏了。从此,男孩有了一个模式:放弃自己的愿望,照顾好妈妈的情绪,不让妈妈悲伤,这样就是好孩子,能得到夸奖。如果坚持自己的愿望而让妈妈为难,就不是好孩子了。男孩得出这么个模式的结论,是因为他感觉内疚。
内疚与愤怒、害怕、恐惧、哀伤等“油然而生”的情感不同,是经过我们的内在道德判断后才产生的,所以属于道德情感的范畴。但这种受道德谴责的感觉让男孩不舒服,像是对自己的惩罚。人类行为动机一般有两类:获得满足与逃避惩罚。既然内疚是自己对自己的惩罚,就要逃避,方式就是必须付出爱,如果没有付出,就会更内疚。于是男孩压抑了自己的愿望,而且撒了一个谎,那就是自己不要玩具了。大人们自己有时就是这样,因生活、婚姻不尽如人意,而感觉恐惧和无力。恐惧和无力的直接反应就是对身边的人有强烈的期待感,事实上,是在期待身边的人来拯救自己,哪怕只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这位母亲就是把孩子当成婚姻挫败后的精神支柱,孩子懂事就是她的期待,是她满足自己价值的一个渠道。而男孩在放弃自己愿望的那一刻,完成了妈妈的理想期待。但男孩幼小的心灵并不能懂得,妈妈是大人,她需要自己承担她的责任和情绪。内疚只能是因为“犯了错”,或者没做到该做的事情,但这个男孩却承担了本来不属于他的内疚感,尽管他的妈妈也许是无意识的。但有时候,我们仍会有意识地给孩子制造内疚感,让他变成一个孝顺听话的孩子。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孩子在做功课,妈妈在旁边做家务,并不时停下来敲敲自己的背,神情有些痛苦。孩子站起来说,妈妈我来吧。这时妈妈就会说,不用,只要你听话,妈妈累点没关系,因为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孩子这时候就只好埋头努力做功课,因为他的心里有了内疚感。为了逃避这种让人不舒服的内疚感,他就必须去报答那个使他内疚的人。但是,他想帮妈妈干活的念头已经被剥夺了,于是他只能想,我要为妈妈努力学习。孩子为了回避内疚感做出了努力学习的行为,而父母就这样控制了孩子的行为——孩子去做功课了。这在心理学上叫内疚感控制。
内疚感控制的结果往往是,孩子经常性地去做取悦或者报答你的事情,而不是原本他想去做的事情。这个因为内疚而去做功课的孩子,他似乎显得很乖很听话,但事实上,他学习的动机已经不单纯了,是在内疚感控制下,“为了妈妈”所做的行为,变成了典型的讨好型模式,这个模式的代价就是失去自己。你或许因为孩子听话而心里舒服了,但事实上他已经失去了真实的自己,因为他已经没有空间去做自己了。棍棒底下出孝子,也是类似道理。
家长的暴力惩罚有两个目的:第一,让孩子体会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这样孩子就会因违背自己的道德感而使自己内疚。第二,就是让孩子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他好,用暴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然后告诉孩子,“要用我能接受的方式来表达你对我的爱”。说到底,还是在让孩子体会内疚感。我们的传统似乎倾向于这种“孝顺”的培养,而这个培养过程往往就是给孩子制造内疚感的过程。这个过程带来的后果,或许就是培养出只为“报答、补偿”的愚孝子,失去自己;也或许是另一个极端——彻底逃避内疚感的纠缠,放任自流。
当然,这并不是说,为了不压抑孩子的“自我”,孩子就可以完全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用为自己的过失感到内疚。譬如他欺负了邻居家的小妹妹,或者他把教室的地板给弄脏了,我们还是希望他在接受批评之后,可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因为心里的内疚感而做出弥补的行为。因为这才说明孩子在这次犯错时,获得了初步的道德评判能力。
即使如此,这种“应该的内疚感”也要有限期,不应该持续存在,更不应该持续地受到内疚感控制。否则,孩子便会一直处在内疚与逃避内疚的怪圈中,处在“内疚控制”中,一直在做许多自己不愿意,却必须做的事情。而人生的本质便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来是自由追求快乐的过程,为了逃避内疚,变成逃避痛苦的过程,整个行程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宛若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鲜有快乐可言。适当的内疚感所促使的行为或许可以使你的过失有所补偿,但持续的内疚感并不能给人际关系带来实质的好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亲子之间,除了不存在所谓权力,没有谁亏欠谁,平等相处才是健康的。不要人为地给孩子制造内疚感,尤其是本不属于他的内疚感。即使他有了过失,也请允许他在做出弥补的行为之后,让内疚感从此结清账目。这样才能让他成为他自己,也才能重新建立健康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