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更新于 2021-12-12 | 浏览次数 0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指受害人对施暴者产生好感的心理,它得名自1973年发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一起银行抢劫案,当时两名暴徒抢劫了市内最大的银行,挟持四位银行职员达六天之久,有一名女人质不但怜悯甚至爱上了劫匪。
通常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会经历以下四个心理过程:
(1)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2)害怕,垄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3)同情,与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 直接" 伤害。
(4)帮助,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患者,在人群中广泛存在。
他们是受虐的孩子,和虐待的父母;
不停出轨的丈夫,和不断原谅的妻子;
强权暴戾的上司,和从不反抗的下属;
家暴狂躁的男人,和被家暴伤害的女人;
管教犯人的监狱和习惯了被管教的犯人
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人,活在“被伤害”的熟悉味道里,一次次跌落进同一条河中,扭曲的把被虐、被伤、被打、被背叛、被抛弃、被控制、被羞辱,当成爱和被爱,关注和在乎。
撕心裂肺的伤害,能激活他们“我在爱,我被爱,我还活着”的情感认同。
治疗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最好是找专业的心理咨询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受虐者建立积极心态,增进个体的内在力量,自我的价值感,信心感,以及在环境中体验到正向的,安全的爱的回应与关怀,建立新的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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