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和强迫行为是一回事吗?
更新于 2021-11-30 | 浏览次数 0
相信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强迫行为,比如出门时会检查几遍门窗有没有关好,东西有没有带齐等,我们也经常会开玩笑的说某人有“强迫症”。但是真正的强迫症患者他们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认为如果不这么做,比如反复洗手,或进行某种仪式,就真的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为了屏蔽掉这种焦虑痛苦的情绪感受,于是他们给自己竖起一道道盾牌,用各种强迫行为让自己不去面对那些恐怖的焦虑,这种方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在他们的自我力量较弱时,保护他们不至于崩溃。但这种回避焦虑的方法,也同时会给人带来困扰,并且使患者的自我力量难以在反复的面对中提高。
当我们发现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一些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时,也不用恐慌,因为可能并不足以上升到强迫症的程度。
最新的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DSM-5中对强迫症的诊断标准是:
A.具有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或两者皆有。
强迫思维被定义为如下,
1.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冲动或意向,大多数个体会引起的焦虑或痛苦。
2.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或意向,或用其他些想法或行为来中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被定义为如下:
1.重复行为(例如,洗手、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反复默诵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执行的。
2.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件或情况;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现实的连接,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B.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这些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此强迫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D.该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
下面我们以一个案例来说明(案例中的人物信息均已做了处理,请勿对号入座):
小O(化名)是一名22岁的青年,从初中开始有了一些明显的强迫行为,比如喜欢的东西一定要给它配个对,走路一定要先迈右脚,每天都要洗澡,而且时间长达三四个小时,不停地洗手等,如果不做就会很焦虑。初中勉强毕业,之后开始宅在家里直到现在,除了打游戏,什么也做不了,基本丧失了社会功能。
小O说,这种感觉太痛苦了,明明知道不需要这样做却又控制不住自己,痛苦到想一死了之却又没有勇气。妈妈曾经带小0去过医院,被诊断为强迫症,医生给开了药,但效果并不是很好,于是小0找到了我们,主动要求每周做两次咨询。小0的治疗意愿还是非常强烈的,这对咨询的进展很有帮助,于是我带领小0一点一点地去感受之前被他屏蔽掉的各种情绪感受:愤怒,悲伤,害怕。。。我鼓励小0不断地看见他的感受并用语言表达出他的感受,在安全,接纳的氛围下,小0慢慢地说出了他的性羞耻感,对妈妈的厌恶,对父亲的不满与恐惧等等情绪感受。在小0上初中之前父亲基本上都是缺失的,小0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直到小学高年级都还和妈妈睡在一张床上,在妈妈的情感世界,小0代替了父亲的位置。强迫行为后面隐藏的原始焦虑慢慢浮现:乱-伦焦虑,阉割焦虑,死亡焦虑。交织在一起,自我无法承受,生成各种症状。我引导小0看到这些所谓症状对他曾经起到的保护作用,理解并接纳它们,在今后的生活与工作中做到“顺其自然,为所当为”,再出现症状的时候,尝试着不要去抵抗,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吃饭,睡觉,聊天,游戏,工作。。。坚持带着症状去生活,虽然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艰辛和痛苦。小0也很努力地去做,去觉察,去感受,慢慢地,有些强迫行为消失了,洗澡时间也缩短为1个小时左右,不洗手的时候小0也可以觉察和面对背后的恐惧了,最后,小0终于走出家门,步入工作岗位,虽然仍然带着种种焦虑感受,但是已经步入良性循环,慢慢唤起了生活的自信。
无论是强迫症还是其他的症状,看上去必定是泥泞的沼泽地,但是,只要我们持久,努力地去精炼,相信一定能够精炼出闪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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